嚴打!安徽警方公布12起典型案例
近日,安徽省公安廳舉辦嚴打食藥環(huán)知森領域犯罪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今年以來打擊食品、藥品、生態(tài)環(huán)境、知識產權、森林草原領域犯罪采取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總結當前突出犯罪問題和今后一段時間的工作重點,發(fā)布12起典型案例,從而普及相關法律知識,震懾犯罪,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提升識別能力。
安徽警方提示,如有發(fā)現(xiàn)食品、藥品、環(huán)境、知識產權領域的犯罪線索可主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其中分別包括私屠濫宰,不合格嬰幼兒奶粉,地溝油,農產品、水產品非法添加、走私“僵尸肉”、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虛假宣傳等涉及食品的犯罪;制售假冒西藥、疫苗、中藥材、診斷試劑、美容針劑等醫(yī)療器械,非法倒賣醫(yī)保藥等涉及藥品的犯罪;非法采砂采礦,非法傾倒排放污染物、處置危險廢物,非法捕撈,亂砍濫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耕地、非法販賣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等涉及生態(tài)環(huán)境的犯罪;制售假冒煙酒、農機農資、家電汽配、婦幼用品、服飾箱包等偽劣商品的犯罪;制售盜版書籍,影像制品,侵犯商業(yè)秘密妨礙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等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
嚴打食藥環(huán)知森領域犯罪典型案例
1.淮南市“3.11”制售假藥案。2021年3月,淮南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7人,繳獲假藥半成品0.9噸及大量制假設備和材料,涉案價值4600余萬元,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切實維護了品牌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2.蕪湖市“5.20”制售假藥案。2021年5月,蕪湖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搗毀制假窩點1處,查獲假冒成品“含漱液”100余箱、包裝材料及紙盒8400余件。經查,犯罪嫌疑人未某等人利用酒精、食用藍色素等物質非法生產“含漱液”,通過網(wǎng)絡平臺向全國20余個省、市銷售牟利。
3.銅陵市“2.02”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2月,銅陵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人,搗毀生產窩點3處,查獲有毒有害減肥藥等成品60余萬粒,西布曲明、糊精等生產原料580余公斤,生產設備16臺,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經查,犯罪嫌疑人葛某、鄒某雇傭他人生產加工非法添加有危害人體健康違禁物質的減肥食品,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銷售。
4.滁州市“5.17”生產銷售偽劣復混肥案。2021年3月,滁州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5.17”特大生產、銷售偽劣復混肥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搗毀生產銷售窩點2處,現(xiàn)場查封偽劣肥料生產線2條,扣押制售復混肥原材料及成品復混肥共計70余噸,當場扣押涉案資金13余萬元,涉案金額累計達1400余萬元。
5.淮南市“8.05”侵犯著作權案。2020年8月,淮南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8.05”侵犯著作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凍結資金600余萬元。經查,郭某等人以山東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利用侵犯著作權的電子課件及書籍,以加盟方式與全國500余個加盟商簽訂著作權使用合同,向加盟商收取10萬-70萬不等的加盟費,并向加盟商出售侵犯他人著作權的電子課件及書籍。此公司所出售的電子課件及書籍侵犯了人民教育出版社、杭州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的著作權。
6.合肥市“12.20”假冒注冊商標案。2021年3月,合肥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12.20”特大假冒某品牌飲料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0名,查扣制假原材料100余噸,成品2000余件,查封生產線2條,搗毀窩點4處,凍結資金100余萬元,涉案價值達5000余萬元。經查,該犯罪團伙利用自有廠房、技術、生產線大肆生產假冒某品牌飲料并對外銷售,經審查統(tǒng)計其銷售下線近100人,銷售地涉及全國20余個省份。
7.阜陽市“4.15”污染環(huán)境案。2021年4月,阜陽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4.15”污染環(huán)境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查扣涉案資金1000余萬元,扣押車輛5輛,查封廠房3處。經查,2020年4月以來,無危廢處置資質的郭某、何某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處置費用從外省多家企業(yè)購入危險廢礦物油和危險廢物進行非法填埋。
8.池州市“4.02”非法采礦案。2021年4月,池州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4.02”非法采礦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查扣采砂船4艘。經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自2019年10月份以來,采用“帶泵”模式多次與不同的采砂泵船合作,在長江池州段水域大肆盜采江砂,攫取巨額不法利益,涉案金額巨大。
9.池州市“6.07”非法捕撈水產品案。2021年6月,池州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系列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扣押非法捕撈工具99件。經查,犯罪嫌疑人穆某等人自2020年1月份以來,在池州市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內采用高壓電擊方式非法捕撈水產品進行出售。
10.亳州市“11.15”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20年9月,亳州市公安局成功偵辦“11.15”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當場扣押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制品1100多公斤。
11.宿州市“12.19”非法占用農用地案。2020年12月,宿州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宿州“12.19”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經查,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在承包的耕地開挖魚塘,造成大量耕地被毀壞,經鑒定,非法占用耕地面積72.2畝。
12.黃山市“1.07”濫伐林木案。2021年1月,黃山市公安機關成功偵辦“1.07”濫伐林木案,共抓獲濫伐、非法收購等犯罪嫌疑人10名,移送林業(yè)部門行政處罰22人。經查,犯罪嫌疑人湯某采用承包和被雇請的方式為掩飾,非法采伐本村13戶村民所有的楊樹319.1立方米,后對外銷售至木材公司。